根据《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告本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的项目:
1. 鲁山县丽水神泉有限公司鲁山县神汤温泉有限公司地热采矿权价款评估;
2. 郑新宏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价款评估;
3.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价款评估;
4. 河南中力国际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方城县油坊庄铅矿详查探矿权(风化花岗型钾长石矿)价款评估。
本期拟委托评估项目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9月7日中午12:00,过期不予受理。9月7日下午3:30厅机关7楼阅览室公开摇号。
备注:
1.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文附件1-2。
2.矿业权价款评估费用按照河南省有关财政支付标准确定。
3.愿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向省厅提交加盖印章的扫描或PDF版的电子报名材料。
4.省厅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告知其不再参与摇号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自行按时参加摇号,不再另行通知,过时不候。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再退回。
5.报名材料发送至1275213405@qq.com。
6.不按以下格式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申请无效。
报名材料:1、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探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专业证书复印件;5、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6、质量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杨建东 联系电话:0371-68108133
2016年9月2日
附件1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项目
委托机构报名要求
1.申报材料齐全;
2.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与所申报评估项目及矿业权申请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3.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
4.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属于我省2015-2016年度择优考察选定的评估机构。
附件2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让矿业权项目评估要求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让矿业权的价款评估除应依据现行评估有关规定、矿业权评估准则所规定的内容外,还特别强调以下要求:
一、采用收益途径评估的,评估机构必须对评估中采用的经济参数作财务评价和是否满足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评述,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拟定开发方案和进行财务评价来确定评估参数,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该开发方案章节应符合《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的要求。
二、评估所依据的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勘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书等必须完整附于评估报告之后,并附有对评估参数的确定具重要指示意义的图件。以下必附图件要求为复制件:
1.矿区地质图(其中,选用成本途径评估的,需要有工程实际材料图;收益途径评估含有后续勘查投入的,需要有勘查设计图件);2.典型剖面图(包括钻孔、坑道等内容);3.物化探成果图(成本途径);4.主要矿体(层)储量计算图;5.摇号时省厅代为转交的资料为部分资料,其他评估需要的资料请勘察现场的时候自行收集。
三、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认可的地方性收费不能列入成本。
附件3
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评估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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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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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竞选的
评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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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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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该项目的执业矿业权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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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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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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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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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执业矿业权评估师的身份评估过该类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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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反映该评估师水平的评估报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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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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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评估师从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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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估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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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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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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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何种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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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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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