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背景:
说起以往的基本农田管理,人们脑海中往往浮现出:一块块树立在地块边的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一份份摁着手印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一摞摞记录变更信息的报备卷宗……而这一切,将随着信息化手段的提升进入新的时代。大量的查找地块、核对图斑、变更调整以及保护责任、保护界限等信息,将只需要通过调取基本农田数据库信息,就能完成。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力图进一步加快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提升基本农田管理效能,实现以图说数、以图管地的目标。近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就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背景、工作要求和总体部署等进行了解答。
访谈内容:
(一)做到“以图说数、以图管地”,是落实“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历史使命的重要手段
问:加快推进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责任重大。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所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调研时提出“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粮食安全要靠自己”,这是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提出的毋庸置疑的新要求。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肩负着这个历史使命,要坚决落实中央的有关精神和部署,积极推动基本农田划定各项工作,将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工作落到实处。这是自《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第三轮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目前,各地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正在开展,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正逐步形成,推动数据库建设、实现基本农田数据应用、共享与服务的任务也越来越迫切。因此,我们要求各地抓住关键时期,统一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并逐级报备。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是推进基本农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
具体而言,做好这项工作有几方面意义:
一是,有利于实现“以图说数”。基本农田数据库作为是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之一,在土地利用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库基础上,增加了基本农田划定信息及保护责任信息,全面反映了基本农田面积、地类、质量、位置和划定信息、保护责任等,完成土地利用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和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合二为一”,实现基本农田 “以图说数”、“数出一门”,实现各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有图可依”,“有据可查”。
二是,有利于实现“以图管地”。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图斑等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保护界线、标志等信息的查询、更新和监测监管,实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全面全程监管,可以全面提升基本农田管理水平。
三是,有利于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作为“一张图”核心数据库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农田数据库的建立,补充完善了“一张图”基础数据库内容,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对基本农田数据共享与应用的需求,为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二)确保基本农田图数地一致是数据库建设的基本要求
问:此次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如何确保数据质量,工作上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基本农田数据库分初始建库和年度更新两个阶段建设,当务之急是在土地变更调查基础上,通过与规划数据库的比对,先建立基本农田初始数据库,形成基本农田数据通道。这一次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主要是解决第一阶段的建库问题,并要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批准后4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库。
为了完成全国统一的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此次主要作了几方面的要求:
首先,要求统一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标准。针对各地数据库标准不统一、建设平台不一致等问题,部统一了标准、明确了平台,要求各地依据调整后的标准规定,以县级为基本组织单元,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并纳入各级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通知》下发前已经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要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要求对照检查,调整补充有关内容。
第二,要求统一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基础。各地要以最新的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落实保护地块和保护责任。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各地要补充完善最新的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叠加基本农田占用(减少)和补划(调整)信息,同时,依据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规划地块,对图斑实地现状进行核实、调整,确保基本农田数据库图数地一致。
第三,要求逐级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检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循要求,采用部统一下发的数据质量检查软件,认真开展数据库数据质量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将对地方上报的基本农田数据库通过计算机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疑似图斑,将按一定的比例组织开展实地抽查,确保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现势性。未通过部复核的地区,要及时整改,重新报部复核。
第四,要求及时汇交基本农田数据库。县级基本农田数据库要逐级汇交到国土资源部;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级数据库的汇交,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并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以市(地、州)为最小单元,完成数据库质量检查和资料汇交,切实做到完成一个,汇交一个。2013年底前要至少完成一个市(地、州)基本农田数据库汇交。
第五,要求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各负其责,努力推进数据库建库、汇交和上报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数据库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耕地保护、地籍、规划等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合作,统筹工作程序,确保工作的衔接和连续性。有关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和考核范围。
(三)多方面做好衔接,做到合格一批、移交一批、整合一批
问:为了建设全国统一的基本农田数据库,要做好哪些方面的衔接?
答:为了建好这一数据库,我们主要做好几方面的衔接工作:
一是与相关数据库的衔接。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建立的与基本农田相关的数据库有两个,一个是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一个是土地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是对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和规划数据库的补充、完善和集成,要在这两个数据库的基础上加载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信息,加载对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动态变化情况监测监管功能,将实现与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规划数据库同步联动更新。
二是与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衔接。2012年以来,耕地司牵头,相关司局积极配合,部信息中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提供技术支撑,共同制订了统一的数据库标准、质量检查细则和数据汇交要求,使基本农田数据库在技术规范上与变更调查要求相衔接,符合数据更新要求,保障两项工作不重复,技术相衔接。下一步,为了将基本农田数据库统一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还将共同制定更新数据标准、更新数据质量检查细则和汇交要求等。
三是与相关工作的衔接。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中,要确保土地变更调查中基本农田调查工作不间断,保障基本农田调查数据的连续性。数据库经检查合格后,作为本底及时纳入变更调查数据库,做到划定数据库合格一批,移交一批,整合一批。
基本农田数据库建成后,要对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根据实地变化情况及时变更数据库基本农田片(块)和图斑信息、管理信息和保护责任信息等,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中。部将通过日常监管工作和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对基本农田数据进行日常更新和年度更新。
(四)基本农田数据库是“一张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实现基本农田定位、定量、定责以及变化情况的全面全程管理
问: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及下一步走向是什么?
答: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这是当前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第二步将实现基本农田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基本农田数据库建成后,作为本底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对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等进行年度更新。
第三步,实现基本农田数据库的应用。建立基本农田变化的动态监测监管机制,实现对基本农田实行保护情况的监测监管。基本农田相关数据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用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建设用地审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执法检查等工作,真正实现“以图说数、以图管地”。因此,《通知》要求各地在开展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同步研究构建基本农田管理信息化支撑体系和应用系统,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基础上,运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规划管理、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和土地执法等管理信息,逐步实现基本农田定位、定量、定责以及占用与补划的全面动态监管。
近期,我们将通过视频、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数据库建设的技术业务培训及跟踪指导。选取一些基础工作较好的地区推进数据库建设试点,为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及维护更新、建立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摸索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