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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5-08-21 | 来源: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科研专项”)有关规定,部将于2015年8-12月对行业科研专项到期项目进行验收,请做好验收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依据。项目验收依据如下:

  1.《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2.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渡期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5〕154 号);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08号);

  4.项目任务书、预算书、实施方案等。

  (二)验收范围。对2010-2013年度立项,目前已到期的54项项目进行验收,其中2010年度2项,2011年度2项,2012年度46项,2013年度4项。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项目按已批复验收方案执行。

  二、组织方式、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方式。验收工作由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会同财务司统一组织。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等主管单位应发挥监管责任主体的作用,督促本省和局属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并参加验收工作。请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托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协助做好验收相关具体工作。

  (二)主要任务。项目验收包括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具体任务如下:

  1.财务审计和整改。财务验收是业务验收的前提,财务验收不合格,不受理业务验收,并视为验收不通过。

  2.考核验收目标完成情况。依据行业科研专项有关规定,重点对项目是否按照任务书、实施方案和预算书开展工作,是否完成了确定的研究目标,以及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进行验收。

  3.组织总结、宣传重大成果,进行成果汇编,推进成果转化;通报验收结果,下发验收意见,组织成果登记和资料汇交等。

  (三)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验收工作分为验收准备、财务审计和整改、项目验收、成果宣传和资料汇交4个阶段,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1.验收准备阶段(8月中下旬)。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2.财务审计和整改阶段(9-11月)。财务司会同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财务审计到课题一级,请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做好审计准备,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应严肃认真整改。财务审计须准备的材料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项目验收阶段(12月)。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会同财务司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采取会议验收方式,组织专家组(含财务专家)集中审查项目验收书面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并质询,检查财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重大成果总结和推广转化建议等。请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前,先组织完成课题验收。

  4.成果总结宣传和资料汇交阶段(12月)。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会同财务司通报验收结果,下发验收意见;汇编项目成果,组织成果宣传和转化应用;组织成果登记和资料汇交。请项目承担单位于验收后一个月内到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完成项目成果登记;登记后一周内到项目管理办公室完成资料汇交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材料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填写《项目执行情况验收自评价报告》、《项目验收信息表》、《项目成果简介》,准备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其中,代表性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成果应用转化效益报告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宣传与保存价值的影视资料和照片图表及其说明、重要媒体的宣传报道资料。论文及专著应标注“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资助”字样,专利、软件应附国家权威部门的注册证明、著作权登记等文件。

  材料格式及编写要求电子版可从部外网(www.mlr.gov.cn)-专项工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下载。

  (二)延期申请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确因故未按期完成的,须由项目承担单位于2015年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提交推迟验收的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其他。部将根据验收结果建立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信用评价制度,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马 梅 赵财胜 010-66558426 66558409

  项目管理办公室:赵国君 赵祺彬 010-61592083 61595831

  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杨玲 010-66558171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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